2009年11月23日 星期一

11月的閱讀書單-《-玩火的女孩》,再加上《項塔蘭》,精彩萬分

11月的暖冬裡,陽光依然燦爛。心情卻異常鬱結,工作上的麻煩事特別令人心煩!沉悶的時候幸虧有好書為伴,愈煩心反而書讀的更多更快了;其中,有三本犯罪小說令人印象深刻,也改變了內心舊有的想法,能夠從書中得到莫大的啟示與領悟,真是一大收穫!

1.玩火的女孩--Stieg Larsson 著 --寂寞出版社 2009. 8《千禧三部曲之二》


就如同第一集的**龍纹身的女孩**,是讓人欲罷不能的精采小說,果然如書評所言,不看到尾聲是難以看清整個故事的來龍去脈的,第二集延續了第一集故事裡埋下的伏筆,架構出更周密的犯罪情節、與女主角莎蘭德身世背景相關而發展出來的殺人事件,最後也只能靠著莎蘭德的敏銳嗅覺與高科技的偵查能力,才得以解開謎底!殺人事件最後找到的幕後操控者居然是莎蘭德的親生父親,一個造就莎蘭德叛逆性格也讓她從小活在家暴陰影之下的冷血間諜梟雄,是瑞典政府利用與包庇下的影子間諜,他就是逼瘋莎蘭德的母親,讓莎蘭德恨之入骨到兩度想要謀殺的父親,因為企圖弒父讓她在12歲的童年就被送往兒童精神病院..;因為他,莎蘭德被判定為行為失能者..。注定了女主角在孤絕中自力更生的人生,悲慘頹廢的成長歷程,讓她成為社會名副其實的邊緣人,既憤世嫉俗也特立獨行,是旁人眼中的怪咖。

書中環環相扣的情節佈局與敘事手法,不難看到作者對現代社會的普世價值觀,有諸多的反省與質疑,藉著一樁寫實的社會犯罪事件,揭露了發生在最文明的現代國家裏,最野蠻的道德犯罪行為,買春、嫖妓、性犯罪與人口買賣,標榜著兩性平權的文明國家也充斥著不為人知的黑暗面,處處隱藏著人性的卑劣與假道學,藉著書中女主角悲情又坎坷的成長歷程,形塑了她以暴制暴又深具道德感的激烈性格,不妥協、冷漠加上如鋼鐵般的執著,這個愛恨分明的社會邊緣人著實比其他擁有權力的自由人,更符合正義使者的形象,但是,如此特異又叛逆的角色,如果出現在我們的周遭,的確令人不敢恭維,甚至避之唯恐不及。因為,這就是存在於社會中*角色偏見*!

所幸遇到 一位包容她又及時拉她一把的監護人,不但使她得以重獲自由,也讓她有機會成為最優秀的私家偵查員;莎蘭德擁有過目不忘的異人天份與電腦駭客的超能力,加上缺乏安全感的敏鋭度,讓她能夠輕易的察覺並應付外在的一切威脅,並且採取必要的手段先發制人,她思慮的周密與謹慎的行動,簡直達到天衣無縫的境界,實在讓人折服。

過*玩火的女孩*,對書中女主角的反叛性格與變化無常的人生際遇,真是感觸良多,想想,現實社會對於所謂*性格另類與*行為不同於常人的人,往往習慣用世人普遍的道德標準去衡量它。很難去包容異於常態的行為表現,毫無疑問的,多數人習於用現實的社會價值觀,刻意的把特立獨行的人給邊緣化了。
對此,我有了深切的反省,在學校,年少孩子動輒層出不窮的惱人行為,經常會讓人動怒抓狂,失去為人師表該有的耐性,甚至對教育的無力與人性的惡,感到痛心與悲觀。但是,仔細讀過這本小說之後,大大的改變了我對*人性*的舊有認知,說服了我有必要多去了解青少年不良行為背後的*人性*問題;當然,更清楚體認身為人師者的不足,絕對是必備的態度,在必要的時候去包容學生可惡的行為與錯誤,其實相當重要,與其緊緊抓住孩子的錯不如放他一馬,讓他自行去負責行為的後果,在錯誤中覺察自己與學得成熟。
看著書中的叛逆少女--莎蘭德,在逆境中奮力保護自己,與社會的大環境搏鬥,猶如小蝦米對抗大鯨魚,但是,依然走出了屬於自己的崎嶇的人生際遇,勇敢的活下來;因為,在她單打獨鬥的人生中依然有少數的貴人扶持;有時候,我們往往會忽略了,自己的一言一行可能是別人的貴人,老師對學生的寬恕也可能是學生的救贖,或許,可以的話,多給予身邊的人一些學習成長的機會,不要總是妄想自己是救世主,非得把所有心目中的惡人一網打盡,這是為人師表的自我膨脹,該想想..惡的行為或許藏有善的動機?又有誰能分辨清楚呢?就讓孩子像樹木一樣,在自然的環境中,在陽光雨露下自在生長,偶而修剪枝葉、施施肥,即使風雨飄搖,還是讓它長成它原本的樣子吧!


2.項塔蘭〈上.下〉--葛雷哥里‧羅伯茲 著 野人文化 2008.10.9

這是一本自傳式的小說,描寫作者自澳洲監獄逃脫之後,流亡到印度孟買,歷經多采多姿也是多災多難的八年生涯;在逼不得已的狀況之下融入了孟買貧民窟的下層生活中,與當地人建立了同甘共苦的兄弟情誼,成為貧民窟裡的赤腳醫生,學會了當地數種方言,博得當地人的尊重;藉著非法的黑市交易維持生計,並且與孟買黑道族群關係良好...;最後因為被人構陷,慘遭牢獄之災,歷劫歸來後,為了報恩,只好選擇加入黑道,從事所有的非法勾當...,走私武器、黃金買賣、偽造護照、期間還身陷毒品成癮的危機之中,戒毒成功之後,居然投入阿富汗戰場,冒著命危險從事武器的支援工作...,歷經九死一生才安返孟買..。作者的人生際遇實在讓人眼花撩亂,很難想像他經常遊蕩在刀口下的生活,居然可以存活下來,還活著回到澳洲服完6年的刑期;最終,依然選擇回到他所認同也包容他的印度孟買。
個看似萬惡不赦的搶劫通緝犯,穿梭於黑白兩道的社會之中,婚姻破碎、曾經幾度沉溺於毒品幾乎萬劫不復,為朋友總是兩肋插刀,有情有義,卻是遊走在灰色價值地帶的罪犯;他有詩人與小說家的文采,哲學家的思維加上自己的道德觀,如此多重性格的角色,看似矛盾,相反的卻給人始終如一的感覺,很奇怪的是,總覺得不管是作者的經歷或者書中的角色,都稱的上是絕對的「忠於自己」吧!他所經歷的不平凡的生命路徑,在在都是出自個人的選擇,說不上外力的逼迫,他的心是自由的,他執意照著內心的準則行動,至於行事合乎情理法與否,好像不是那麼重要;這就是我行我素的自由吧!現實社會的道德或法律尺度,對這些人而言一點也不適用,他們有自己心中的量尺!現實環境裡,總是習慣於自以為是的用個人的價值觀與道德標準,來評斷別人定他人是非,現在才知道,其實大錯特錯!誰有資格論斷誰呢?就讓每個人做他自己,成為他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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